广西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 广西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2)

养老保险2018-06-19三水老师

《通知》明确了今年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6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17年1月起按月发放的人员)。调整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

我区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的方案仍然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倾斜政策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调整。定额调整按人均48元/月增加;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一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二是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养老金水平的2.4%增加,体现了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政策激励导向。高龄倾斜即70岁以上人员每年长一岁增加3元。

此外,对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我区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保底发放,即不足2305元/月按2305元/月发放。

《通知》要求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7年7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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