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吉林养企事业养老金同步上调4.4%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养老保险2018-12-18李天扬老师

5月12日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共同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2017吉林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经吉林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吉林省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4.4%。

倾斜调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移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前,暂按审批部门临时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为基数计算挂钩调整金额,待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式核定确认后,重新计算调整数额,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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