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郴州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政策,2017郴州养老金上调最新方案细则,2017年郴州国企业退休收入调整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湖南省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具体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在此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两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
同时,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近日记者从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获悉,目前,2016年度郴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完成,调整待遇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平增加工资147.51元/月,人平达到2006.01元/月;市本级人平增加工资154.55元/月,人平达到2270.68元/月。
郴州市符合2016年调待政策的企业退休人员共计114529人(其中市本级34421人),其中享受调待倾斜政策的年满70-79周岁的有22420人(市本级6961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有10056人(市本级2280人)、原工残退休人员2000人(市本级1263人)。
本次调整的退休待遇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的1-8月份调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9月份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一并于9月25日已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