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退休人员工资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和补发到帐时间(5)

养老保险2018-11-02李天扬老师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例如:“老王”从25岁开始缴纳养老金,60岁退休,工资一直不变,都是5000元,并一直与社会平均工资持平,那么他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5000元。他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如下:

基础养老金:{(5000+5000)/2}*35*1%=175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8%*12/139=1208.6元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1750+1208.6=2958.6元

从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来看,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越高,将来能拿到的养老金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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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劳模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作人员,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改为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

发放范围9月30日前已获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荣誉称号等符合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计发办法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级别(薪级、岗位)对应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计发比例×180。其中,在确定提高的计发比例时,仍执行老办法对提高后不超过本人基本工资100%的规定。

同时符合多个相同类别原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的工作人员,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发比例计算一次性退休补贴;同时符合多个不同类别原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合并计算一次性退休补贴,但提高后比例不超过本人基本工资的100%。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可按上述办法处理。

资金渠道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由工作人员退休时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审核程序符合领取一次性退休补贴人员,省管干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省直、中央驻晋单位的工作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中央驻晋单位由主管部门管理的干部,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各市、县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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