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属单位离退休人员为例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0%(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25%)
(2)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调整幅度]
(3)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年度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年度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调整幅度]
(4)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例:周某,男,2003年度领取基本养老金为1044.80元/月,其中基础养老金为296.8元/月,过渡性养老金为682元/月,个人帐户养老金为66元/月。
周某2004年7月的基本养老金应作如下调整:
(1)基础养老金
2003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80元。
基础养老金=1880×20%=376.00元/月
(2)过渡性养老金
本市2002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412.02元,2003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570.60元。
过渡性养老金=682+682×[(1570.60-1412.02)÷1412.02×0.6]=682+682×7%=729.74元/月。
(3)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66+66×[(1570.60-1412.04)÷1412.04×0.6]=66+66×7%=70.62元/月。
(4)基本养老金=376.00+729.74+70.62=1176.36元/月
经调整,周某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每月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1176.36元。
增加差额=1176.36-1044.80=131.5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