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退休人员工资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和补发到帐时间(2)

养老保险2018-11-01李一老师

新增养老金确保3月底前发放到位

此前国务院相关会议确定从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相关部门同时表示,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根据《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津贴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8号)和《关于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51号)的规定,市社保局于3月20日发出《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通告》。根据相关方案,全市10.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3月底前发放到位。  

每人每月最低增加165元以上  

根据该方案,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采取增发缴费年限津贴、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

全市10.6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全部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调整待遇项目包括三块内容: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津贴,缴费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此项待遇在3月中旬已发放到位);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97元;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含已加发的缴费年限津贴)月标准的5%增加。按照这三块调整,再加上原来我市对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进行了“托底”,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最低将增加165元以上。

倾斜调整办法针对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单列一次性加发96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金基数。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低于我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我市月人均水平计发。企业退休人员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不作调整,按原标准继续发放。

此次调整之后,是不是意味着基本养老金越高,增发额的比例越多?其实不然,为了完善企业养老金计发办法和合理调控养老金水平不同人员增发待遇的差距,确保基本养老金较低的退休人员的增幅在10%以上,我省以增发缴费年限津贴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后,再按定额加定比的调整办法进行调整,与此同时养老金水平较高的退休人员增幅将会低于10%。

算一算,你的养老金增发多少?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退休人员如何计算自己大概的增发额?这是清远市民关心的问题。以龙阿姨的基本养老金为例。龙阿姨退休前缴纳社保21年,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是938元,此次加发缴费年限津贴和普遍调整之后,每月应得的增发额为:4×21+(938+4×21)×5%+97=232.10元。“一下子多出200多元,肯定很高兴啦,每月多买两袋30斤的大米都有余了。”龙阿姨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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