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不断前进变化,全国大范围进行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各地社保基数也出现不同的变化。南平市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具体的调整内容有哪些?2016年南平市退休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多少?下面,小编为您带来南平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上调细则,欢迎浏览!
我市积极做好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截至4月28日,全市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据统计,此次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普调130295人,月人均增加金额201.66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2084.03元。
此次待遇调整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定额增加,每人月增62元;二是与物价挂钩,每人月增38元;三是与个人养老金挂钩,按本人月发养老金增加3%;四是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发给1.5元。
此次待遇调整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包括企业中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享受特殊调整的对象主要为:度达到70周岁的人员、军转干部养老金调整前月养老金低于2023元的人员。
【延伸阅读】
延迟退休方案:
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新的退休规定: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
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
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