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退休人员工资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和补发到帐时间(2)

养老保险2018-10-27李天扬老师

3.适当倾斜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倾斜调整办法和标准相同。

对按照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从今年开始,这部分人员改为执行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政策,更好地体现了公平性。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另外,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16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下同),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资金9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最迟10月底前将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未参保暂由单位调整和发放的)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江西2017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对象

我省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方案

此次企退养老金调整一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调整

所有退休人员每月都有100元增加的“保底”(即部分定额调整部分)。

第2部分调整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根据本人定额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档。

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每人每月增加85元

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每人每月增加55元

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

4500元以上(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第3部分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未满15年按照15年计算,即最低增加45元,然后超过15年的,再按照每年3元进行增加,体现多缴多得。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