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缩小这种差距,只能是养老金企业增幅高于机关单位,这种“不公平”调整才有望让退休人群收入实现公平。
事实上,有地方已经这么做了。
尽管2016年国家统一规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幅为6.5%,但江苏的做法是,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控制在5.5%,这就有利于缩小两者收入差距。
但是不是每个地方都让养老金企业增幅高于机关单位,却不得而知。
笔者以为,养老金企业增幅高于机关单位,理应成为共识,各地都应为缩小两类退休人员收入差距而努力。
既然已经有地方这么做,不妨公开信息,形成示范效应。
如果还没这么做,应从今年起给企退人员吃点“偏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