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2009年,各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工资都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就养老金替代率而言,据郑秉文测算,1997年中国企业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替代率达76.3%,以后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说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的速度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而与机关事业单位比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半多。
(二)养老制度与薪资结构的不匹配导致人们对退休双轨制深恶痛绝中国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保障模式是低工资,高福利,相当于在职时已将部分资金交给国家,国家则提供养老医疗等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则是延续这一制度,它的制度假设是基本工资不高,所以养老不要缴费。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依据的制度假设是职工的薪酬里已包含延期收入,延期收入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在现行双重退休金体制下,只有企业员工的在职收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双轨制才是合理的。
然而,由于经济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有的垄断企业员工收入远远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的中小企业员工收入则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也呈现多元化趋势。人们忽视了行业间和行业内的薪资结构差异,而集中关注部分高收入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高工资、高福利现象,并对此表达强烈不满。
(三)企业年金制度的自愿实施将造成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异持续扩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保证公平,企业年金体现对工作期间的激励。基本养老保险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不高,加上企业年金之后才能保持一个较高的替代率。由于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自愿实施的,很多企业考虑经济情况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亦有部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又终止该制度。这种局面导致退休工人最终领到的养老金只有基本养老金,即企业退休人员只领取了制度设计者设计的部分养老金,所以感觉待遇较低。
而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既包含了基本保障部分,又包含了激励成分,所以金额很高。很多群众并未看到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只是看到养老金最终结果的差异,于是不满情绪在滋生蔓延。如果不改变企业年金制度的自愿性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异将会持续扩大,最终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又一重大隐患,必须及早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