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退休养老金发放标准,四川退休养老金调整新规定(3)

养老保险2018-07-14王新老师

n平均指数=(X1/C1+X2/C2+…+Xn/Cn)÷

X——当年本人缴费工资

C——2005年及以前为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2006年起为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N——本人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中人计算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顶)。计算公式同新人计算平均指数,其中N本人缴费年限,(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国发[2005]38号附表)

退休年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计发月数

40岁23351岁19062岁125

41岁23052岁18563岁117

42岁22653岁18064岁109

43岁22354岁17565岁101

44岁22055岁17066岁93

45岁21656岁16467岁84

46岁21257岁15868岁75

47岁20858岁15269岁65

48岁20459岁14570岁56

49岁19960岁139

50岁19561岁132

关于2015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川人社发〔2015〕1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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