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2)

养老保险2018-06-10李一老师

举例一、王某,企业退休人员,出生日期1943年9月1日(72岁),退休时间1998年9月1日,工龄为35年零1个月,2016年12月的养老金为2256.5元。

2016年待遇调整情况:普调:4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发30元;工龄增发180元(36*5);高龄从2016年1月起增发50元,比例增资:23元(2256.5*1%)。王某2016年应增40元+30元+180元+50元+23元=323元。其2016年5月份工资额应为:2579.5元。

如下所示:

①普调②艰苦补贴③工龄④高龄⑤比例增资⑥合计备注

40301805023323

⑦2016年12月份工资额2256.5⑧2016年增资额323⑨2016年5月份工资额2579.5

注:1、普调40元和艰苦补贴30元为固定数,工龄、高龄和比例增资根据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定。

2、⑧2016年增资额=⑥合计=①普调+②艰苦补贴+③工龄+④高龄+⑤比例增资;

⑤比例增资=⑦2016年12月份工资额*1%(四舍五入到元);

⑨2016年5月份工资额=⑦2016年12月份工资额+⑧2016年增资额。

举例二、张某,“五。七工”退休人员,出生日期1932年2月25日(83岁),退休时间2011年12月1日,工龄为15年。2016年12月工资为1305元。

2016年待遇调整情况:普调:4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发30元;工龄增发75元(15*5);高龄从2016年1月起增发60元,比例增资:13元(1305*1%)。张某2016年应增40元+30元+75元+60元+13元=218元。其2016年5月份工资额应为:1523元=1305元+2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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