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表示,在养老金投资管理方面,我国已经拥有了一个较好的起点,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并可供借鉴。在发展第三支柱方面,中国没有历史包袱,可以避免路径依赖,发挥后发优势,在吸取各国经验的基础上构建适合自己的投管运营体系。
李超指出,对基金业来说,养老金第三支柱制度的构建将为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重要契机,要从投资运营机制和投资产品两方面作出前瞻性设计。在投资运营机制方面,要系统地考虑养老金对机构组织形式、内部治理、合规风控、业绩标准等方面的要求,积极地自我改造,主动匹配养老金的特点和需求,建立养老金投资的专业标准和投资文化。在养老金投资产品方面,要发展出专业化、专属性养老金投资管理工具,契合养老金持有人的风险收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