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田素华教授表示:“随着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中国老龄人口比重增加迅猛,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中国的现实国情。人口老龄化将改变中国现有的劳动用工制度、养老金制度、居民消费模式、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老年用品需求、社会保障用品需求将增加显著。中国未富先老使得我们的养老保险工作有点措手不及,研究发达国家特别是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和经验,对我国养老事业发展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那德国是怎么做的?米毕嘉介绍称,2001年德国政府开始全面推行由前德国劳工部长里斯特提议的养老金改革方案,被称为“里斯特改革”。其改革意图通过税收补贴、税收优惠和税收延缴等方式提高基金积累制的第二和第三支柱比例,减轻公共养老金的资金压力。其中,税收方面的优惠是针对高收入人群的,而财政补贴则是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
根据安联集团统计数据,对于在德国平均收入线之下的有小孩家庭,在养老金中政府缴费占比最高超过90%。目前,里斯特养老体系覆盖了约40%的有资格家庭,“里斯特”储蓄能在一定程度上补充社保养老金的下降。
米毕嘉建议,从整个社会来讲,在需求养老体制在可持续性和充足性的平衡方面,政府需要关注三大因素,首先是要适当降低养老的公共支出压力以保证可持续性,同时尽量推动私人退休储蓄,确保高参与率与一定的缴费水平来进行补充。此外,要加强相关健康和长期护理等配套服务。
而针对中国养老体系的具体问题,中保协报告也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很有必要,同时路径选择上下功夫,抓住改革重点;二是提高职工养老储备水平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尤其是尽快推出“税延个人养老账户”,让职工自己参加账户投资增值;三是重构家庭大类资产配置有利于提升职工养老储备水平,需要完善资产市场,并进行文化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