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与企业计发办法相一致。为避免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出现大幅波动,这次改革实行“老人(改革前暨2014年10月1日前已退休人员)老办法、新人(改革后暨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新办法、中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逐步过渡办法”。
对于“新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对于“中人”,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并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全市执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对于“老人”,继续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不再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同步调整,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