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5)

养老保险2018-11-05李天扬老师

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

此外,《实施办法》还规定了对于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关于延迟退休人员的参保政策

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据介绍,年底前,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可进行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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