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离休人员和原市直行政性公司退休人员,经本次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照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补贴两项待遇相加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冲减财政补贴金额,其养老金总额不变。
2、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含当日)年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加发的一次性养老金从其年满75周岁的当月起计发,每人每月80元,当年加发的养老金一次性发放。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仍未达1780元/月的,按1780元/月计发。
计算方法:
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领取年龄
改革前: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改革后:
1、从2016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2、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我国延迟退休方案尚未正式推出,我市正常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目前仍按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