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上调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办法分为普遍调整和部分群体调整两部分,普遍调整固定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55元,再按个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有关人员进行特殊调整:对退休前获得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且被所在企业聘用的人员,分别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退职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副高级职称的退休、退职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发80元;在2013年当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含2013年度新纳入统筹并于当年已满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
此次调整共涉及全市11.0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其中特调3566人。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