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前 河南建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日前,河南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示,2020年前,我省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任务目标
2020年前建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意见》明确,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
十二五末实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
《意见》指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金筹集
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种方式组成
《意见》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在个人缴费方面。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6个档次。
在集体补助筹集方式中,《意见》明确,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在政府补贴筹集方面,政府将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我省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选择100元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