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一商业保险新事物还面临着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这一重大问题。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续期费用太高,保险公司很可能会无利可图,甚至亏本。
疑问三:养老隐忧怎么解?
以房养老商业保险的出炉,承载着丰富养老保障方式、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来源的双重期盼,但这一产品对于缓解养老隐忧作用究竟有多大备受关注。
合众人寿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新产品与该公司力推的养老产品的发展思路吻合,目前针对指导意见完善具体措施办法,希望能与其在武汉投资的养老社区实现对接。
不过,业内的积极参与并不能扭转市场对这一商业保险的隐忧,其推出还需要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等,与个人的信用系统完善健全有关,另一障碍则在于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的传统观念。
记者随机采访几名武汉市民,他们表示不会把房产抵押出去。以房养老相当于把房子卖出去了,我还是相信养儿防老,家里的房子会留给儿子。年过半百的陈先生说。
业内人士坦言,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不会成为养老的主流方式,有限的受众、较高的门槛决定了其小众属性。
‘以房养老’商业保险仅仅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这一试点的推出之所以引发争议,不是产品有问题,而是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主干出现了缺失,化解养老困局所必需的普惠式基本养老产品仍有待于完善。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这样认为。
董登新同时建议,应从房产评估、土地政策、寿命估算、产品解释等方面建起完整的配套体系,确保试点产品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