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战略,首先需要完善应对老龄化的工作方针,将老年人自立自强纳入其中。还要适应实际需要,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比如老年人的统计口径要合理调整、退休年龄要逐渐延迟、终身教育要认真落实、退休人员也要缴纳医疗保险费、老年医疗卫生要更加注重老化预防、养老服务要立足于居家和社区。
第二个转变:从发展机构照料到维护居家生活的转变
1982年联合国批准的 《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中就开始强调,应该设法使年长者能够尽量在自己家里居住和在社区独立生活。在西方发达国家,老化预防、就地安养早已成为基本共识,减少对养老机构的依赖已经成为各国的主要政策目标。一方面,各国都在积极倡导维护老年人的健康,推迟或减少残障发生;另一方面,各国也在积极推进各种宜老环境建设,为居家老人提供各种支持,鼓励老年人独立生活,尽可能推迟进入养老院的时间。在欧洲各国,人们的普遍共识是养老院是度过生命最后历程的地方,法国养老院老人的平均生活时间不到两年。因此,住进养老院意味着人生的重大转折,老年人做出这个决定往往都是相当慎重的。
然而,在近年来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养老机构建设却始终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制度框架,强调的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但是,事与愿违。不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市场,对养老机构都有很强的偏好和依赖。由于考核指标等原因,当前各地在发展养老服务体系时仍以硬件投入特别是养老机构建设为主。这种大规模建设,结果是新建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全国养老机构床位平均利用率在60%左右,且居住在养老机构的大多数是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我们中华民族历来注重孝道,有关爱老年人的优良传统。让老年人集中居住、为老年人提供良好居住环境的愿望是好的,但当前这种以机构为导向的标准化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与国际上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总体趋势是相背离的。
从促进老年人独立生活的目标来看,有关部门应该淡化机构床位建设目标和考核,客观认识机构养老的支撑地位,切实将工作重心放在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上。居家养老服务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安全感、亲情感、归属感等情感需要,也符合我国的传统文化,是绝大多数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主导地位,需要多方面的创新。比如,要积极发展涉及老年人起居的上门服务,在医疗服务方面要强化社区卫生保健,同时要大力发展家庭病床以及有关的日间照料服务。另外,更要针对大量独居老人积极推进以现代信息为基础的远程和应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