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最新消息(2)

养老保险2018-11-27才子老师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也有所提高。新《办法》规定,政府对100-800元缴费档次分别按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进行补贴,对9002000元缴费档次统一按每人每年80元进行补贴。

  该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与新农保、城居保制度相比,除100元、200元缴费档次外,300800元每个缴费档次都增加了10元补贴;9002000元档次实行80元定额缴费补贴,这是强化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以引导有意愿和能力的参保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对广大参保人来说,都是较大的利好。

  此外,政府还将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包括: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四类群体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不属于上述四类群体的城乡低保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50元。同时,缴费困难群体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并享受两项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新《办法》增加政府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代缴100元和为城乡低保对象代缴50元的内容,扩大了代缴的范围,帮助到更多的困难群体。该负责人说。

养老关系可转移 待遇计算方式与原先一致

  新《办法》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很多已参保的居民疑惑:养老关系如何转移接续呢?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新《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后,其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已缴费年限、资金不变,并按新《办法》继续缴费和享受相应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在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出现老农保参保人员不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根据新《办法》起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将清退,并终止老农保养老保险关系。该负责人说。

  现在参保人员流动性比较强,新《办法》对此也进行了明晰。该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城区(县)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则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养老保险关系都不再转移。这也是新《办法》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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