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乡养老保险改革政策解读(2)

养老保险2018-11-27才子老师

  吉林省在缴费100元补贴30元基础上,缴费1000元及以下档次的,每增加一档缴费,补贴增加10元;缴费1500元补贴145元、缴费2000元补贴170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市)政府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贴资金;二是在出口适当增加补助,建立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吉林省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市)政府按6:4比例分担。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长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可再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解读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

  此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自我保障水平。

目标

2020年前,全面建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说:吉林省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在制度模式、筹资渠道等方面与新农保和城居保基本一致,主要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明确了近期和长期发展目标。十二五末,在全省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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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帮您算算养老保险

  经统计,长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量已接近200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员近55万人,仅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就发放养老金59亿元。当前,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的情况也始终是参保人员与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通过具体事例,为参保人员算了算养老保险这笔账。

  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长春市从1995年7月开始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畴,从此,个体参保人员成为养老保险的重要参保主体。以1995年7月以个体身份参保的男性为例,设定其缴费年限为15年,2016年6月达到退休年龄并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分别按照社平工资的100%、80%、60%缴费的话,15年累计缴费总额分别为38680.5元、30944.4元、23208.3元;2016年核定月平均养老金分别为490元、440元、370元;经过连续几年的养老金上调后,该参保人员目前领取的待遇总额,均已超过了当年的缴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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