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新“国十条”出炉 以房养老是否成现实(2)

养老保险2018-11-27李一老师

  去年9月,国务院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及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次保监会试点以房养老业务,也是对去年国务院要求的一次具体回应。专家认为:考虑到以房养老业务的复杂性,在有限范围和有限时间内试点,是一种比较谨慎务实的态度。

  民政部有关官员表示,试点的具体推行对老年人和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养老资金短缺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同时专家也指出,国外的以房养老以银行发放贷款或房主用银行贷款购买保险年金等方式为主,而此次保监会试点的以房换保险不涉及其他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在国际上属于首创。

先例国外推行多年较为成熟

  老龄化并不是只有我国才面临的挑战,一些国家老龄化的到来比我们更早、程度也更为严重。因此,他们的养老体制探索之路起步更早。在很多国家,以房养老已经是成熟、普遍的金融养老方式之一。

  美国是以房养老模式的起源地,已有30多年的发展史,到今天已经非常盛行。国际上通常所说的倒按揭大多以美国模式为蓝本。

  在英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国民打算利用房产筹集养老金。由于英国的房子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而且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这一领域运作了很多年,操作规范,因此老年人权益比较有保障。

  加拿大的以房养老年龄界限为62岁,房屋抵押给银行后获得贷款,但老人可以一直住到去世,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剩余部分由其子女或其他继承人所得。

  新加坡的以房养老又有所不同,只有私人建造的商品住房才能参加倒按揭操作,类似我国的经济适用房的组屋则不能参加。

  作为世界著名的长寿之国,日本的以房养老模式更是花样繁多,政府机关与银行、信托、房地产等民间机构齐头并进,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以房养老在国外已经较为成熟,但因美国房地产次级贷款风波引发全球金融风暴,包括日本在内,倒按揭模式近年有遇冷之势。因此有专家指出,在目前中国城市的持房率还偏低的情况下,试图加速普及以房养老将会面临不小阻力。

争议社保不力下的馊主意?

  以房养老概念在我国出现已十余年,之所以未能有实质性进展,与其在我国的水土不服不无关系。甚至有人表示,愿望不能替代事实判断,尽管金融的力量不可忽视,但若具体至以房养老则只能断定其难堪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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