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是推卸责任吗?(2)

养老保险2018-11-27李天扬老师

  同时,中国房屋的70年产权问题、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问题以及住房维护修缮的道德风险问题等都是中国以房养老的障碍。

  足以看出,住房养老模式适应于市场法制健全、市场稳定波动小、百姓思想观念比较开放,特别是养老医疗体系健全、百姓无后顾之忧的国度。

  住房养老作为一种模式,只能作为养老的一种补充,供养老者自愿、自由选择。比如:住房比较多的退休老人,想提高一下养老生活标准和质量,补充除了维持基本生活按月领取养老金以外的高质量退休生活资金,采取以房养老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国家的初衷也在于此。

  以房养老只能作为基本养老的一种有益补充,绝不能代替基本养老,丝毫不能削弱基本养老,政府不能也不会因此推卸承担百姓基本养老的任何责任。这点还请广大百姓打消顾虑、安心放心。

  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6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养老矛盾日益突出,最大的问题是养老金不足。

  应以财政弥补历年养老金欠账为重点应对未来养老金不足问题。中国社会保障支出仅占我国财政支出的12%,远低于发达国家30%至50%的比例。如果中国财政资金30%用于社会保障资金,那么,每年至少增加社保资金2万亿元以上。可以说解决了社会保障资金的大头。同时加大国有资产划拨力度,扩大全国社保储备基金;国企上缴红利充实到社保资金里等都是有效渠道。多次并举,一定能够解决最为急迫的养老金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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