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企业退休人员老金调整工作最新动态

养老保险2018-11-27王新老师

  2016年大连企业退休人员老金调整工作最新动态,4月27日,记者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访获悉,我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补发前3个月应增加的养老金。这也是我市连续第10次调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上涨10%,平均标准达到2100元,继续位列全省第一,这也意味着大连市约70.5万符合政策的企退人员从中受益。

调整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补发工作基本完成

  据了解,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待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公布后及时补发。个别退休人员对养老金调整金额有异议,可到本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金支付部门查询。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超过15年,超过部分每满一年月增1元

  与以往相比,本次调整新增了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超过部分每满一年月增1元。该负责人介绍,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记者采访获悉,此次调整中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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