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退休职工养老金增资10%,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的方法,并确保增加的养老金及时发放到位。
近日,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同意,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下达通知,从2016年1月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保持整体10%增幅不变。
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的办法。普遍调整:一是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退职生活费。二是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不满1年算1年),每月补助3元(去年为1元)。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在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去年为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60元(去年为40元)。
目前,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抓紧落实省政府的要求,确保及时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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