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对于以房养老试点产品的销售,保险营销员需要持证上岗,经考核通过后才可取得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销售资格。该产品的犹豫期也增至15个自然日,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有所增加。而这一系列的规定都意味着对试点公司的要求很高,或许只有少数有实力的大型寿险公司才敢于吃这只螃蟹。
专家声音
以房养老试点看似美好 参与度不会太高
‘以房养老’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在国外已经实施了很多年,但据我了解,在美国仅有3%左右的家庭在使用这种养老产品。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并不看好以房养老这个市场。对于以房养老试点,他认为,住房价格走势很难预测,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承担着较大风险。因为这种保险不像一般的人身险,可以通过大量的投保来分摊风险,房价的涨跌具有一致性,系统性风险很大。
除非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房产价格进行大幅限制,来规避风险,但这样投保人又不愿意了。因此,以房养老试点看似美好,但市场参与度不会太高。这在将来不会是一个大的市场,在国外就不是。甘犁表示,暂且不论住宅仅有70年使用权等因素给部分老年人抵押老旧房产带来的操作性问题,以房养老要想真正惠及民生,还面临着各种市场风险。而且有房子的富人可能根本不需要以房养老,没房子或者没产权的人却没有能力以房养老。
不过,对于以房养老试点,也有保险业内专家表示,相较其他金融产品,这一险种的落地是具有深远意义的。它不仅可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活跃保险产品市场,还可以增加二手房上市量,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有利于健全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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