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承认城乡分治的现实却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任由这种制度鸿沟继续扩大,否则过于悬殊的差距会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导火索,在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背景下,这一现象更值得关注。
首先,在城乡分治的养老体系下,刚进入城市的年轻人群承担了不成比例的负担。这部分群体既要为城市里的已退休人员缴纳养老金,同时还要为自己的农村父母进行强制储蓄因为他们的父母并不能够从当下公共的养老体系中受益,而只能是通过家庭养老的方式解决。
其次,分省统筹的养老金制度也不利于建设一个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在目前的户籍制度下,绝大多数进城务工者无法取得所在城市的户籍,但他们却还是要和城市居民一样缴纳养老金 近年来随着城市老龄化进程加快,各地政府愈加注意非户籍居民的养老金缴纳记录,几乎成为买房买车的必需要件。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统筹层级过低,特别是在农村尚未开始养老保险的时候,他们所缴纳的款项绝大部分都被留在城市,为城市里的养老保险作贡献。但是自己或者自己父母的养老保险,只能通过自己的储蓄来解决。
再次,越来越高的城市养老水平会成为构筑统一养老体系的障碍。就在几天前,国务院又一次提高了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已经是连续10年提高。提高养老金水平当然有助于养老,但一次次的提高却使得统一城乡养老水平不再可能,因为目前的企业不可能承担如此之高的社保缴费比例。
著名经济学家、曾任IM F首席经济学家的印度央行行长拉詹曾经对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过这样一个建议,扩大保障的覆盖面,把保障数额控制在最低水平,而让公民自己选择是否需要扩大保障水平,他们还可以更多借助私人部门,而避免建立一个自我强化的官僚体系。之所以这么建议主要是基于发达国家的教训 他们的碎片化养老更多的是各种政治利益角逐的产物,而不是为了一个更为公平和有效率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发展中国家正规的保障体系还很少,大都依靠社会的习惯体系,且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开支水平还很低,因此拉詹认为这样就可以避免发达国家曾经犯过的错误。
拉詹的这个建议对当下中国非常有意义。尽管中国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体系在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已经达到 2.84亿人,而中国在2016年的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为9.37亿人,这意味着还有近三分之二的人口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在这个制度约束下,最需要做的不是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和提高养老保险水平,而是适当维持现有养老水平,同时减轻在职职工的养老负担,让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障更加市场化,也为今后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打下基础。
针对日益扩大的城乡养老差距,我们做好应对的准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