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有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已经有比较稳定的退休保障制度安排,为什么要改?
胡晓义:我认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十分必要。一是社会保障为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应当更加注重公平。从全社会角度看,逐步化解双轨制矛盾,实现各类单位和职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可以为逐步化解同类人员养老待遇差别奠定基础,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二是按照党中央确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也应当改革,因为全覆盖理所当然地应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内。
三是有利于更好保障各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金社会统筹,按照大数法则调剂使用基金,有利于均衡各单位的负担,确保各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是有利于保障人员流动时养老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实行大体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无论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怎么流动,养老保险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形成人力资源市场机制,促进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记者: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是什么?
胡晓义:总的思路是依法依规,适应特点,平稳过渡。按照我们对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初步学习、领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大体应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与企业总体一致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模式,体现公平;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互济,均衡单位负担;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水平与个人历年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更好体现整个职业生涯的贡献;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五是建立职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过程中,要做好新老制度衔接,力求平稳顺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有关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研究,并在局部地区进行了试点。我们将继续深入调研,细化方案设计和测算,并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凝聚共识,不断完善方案设计,适时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