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控制分数线 |
“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本科 | 520.15 |
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 | 350 |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 | 185 |
“3+4”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14科总成绩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全市不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后的最低分数即为该校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