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的使用,有利于规范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将更充分地尊重考生和家长的报考意愿,考生可以通过平台自主选择志愿,避免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报考志愿,切实维护考生和家长的升学权益。今年,考生填报报考志愿,依然是在公布考试成绩之后,考生和家长可以更客观、更理性的自主选择报考志愿。
四、继续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
从2015年开始,全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政治以及六区地理、历史、生物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阅卷,使用统一的阅卷评分标准。网上阅卷有效避免阅卷过程中的干扰因素,完全避免了手工处理数据可能出现的失误,提高了阅卷质量和效率,2015年到2017年三年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经核查成绩全部正确,无一出现失误。
五、实行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
我市自主特长招生数量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余为统招生计划。
自主特长招生的招生对象为公办普通高中本学校招生区域内在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为避免学校交叉录取导致招生计划浪费,每个考生只能报一所自主特长招生学校,保证更多的学生有升学机会。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学校实际申请自主特长招生。通过审核的学校具备自主特长招生资格,由市教育局下达自主特长招生计划。
自主特长招生的具体程序为:
普通高中学校于7月3日至8日组织实施自主特长招生。
1.学校要成立自主特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的自主特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自主特长招生工作方案。自主特长招生方案于下达高中招生计划后一周内通过学校、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开。
2.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学生本人自愿到自主特长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自主特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学校要依据有关资料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初中学校、报考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局网站对录取学生基本信息和录取依据进行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无异议确定录取名单,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联合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参加自主特长招生的考生要注意,被自主特长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填报报考志愿,不能再参与其他批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