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行“实现三年倍增”的口号下,如何既实现银行规模和利润的跨越发展,又能有效控制风险呢?坚守合规风险管理底线的金融创新。新业务品种的诞生,必然要有新的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与之相配套,而这些新的管理办法与操作规程是对过往规章制度的一种延伸及发展。首先,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近年来,监管机构正在逐步建立一种“动态的”合规监管模式,各项金融监管政策的更新速度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也更加贴近市场的需要;因此,银行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及时了解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与监管部门有关单位沟通研讨并把握合规控制的尺度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工作环节。第二,要加强产品研发部门和产品管理部门与合规部门的协作。这要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做好产品研发阶段的沟通和协作;合规管理部门要及时向产品研发部门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及合规风险控制点建议,产品研发部门需主动就新的产品或服务向银行合规管理部门申报合规性审核,通过共同参与产品的设计的方式,实现合规风险的提前控制;第二个层次是做好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沟通和协作。
合规管理部门和产品管理部门需及时沟通销售及售后客户和市场的回馈情况,进行合规风险控制的后评价,动态了解创新产品及服务的合规风险状态,并制定或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
无论是金融创新还是合规管理,他们虽然存在对立,但是也存在统一的目的,就是“一块硬币的两面”,都是为了银行能够可持续、健康发展,对银行业的发展而言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二者之间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为银行创造价值,通过金融创新提供差别化产品和服务吸引更多的客户,提高产品定价和议价能力,降低经营成本,实现风险转移,从而取得更大的经营利润;通过合规管理缓释监管约束,规避法律风险,减少违规事项损失及监管处罚,同时为创新产品销售提供法律支持,也保障了利润来源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坚守住合规风险管理的阵地,在这基础上进行科学的金融创新,我行三年倍增计划一定能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