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市实验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就读学校为海州区西华园小学,初中就读学校为市十六中学。
四、有关要求
1、市实验小学、市实验中学初中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学校要优先保证接收符合本学区条件的新生入学。
2、从2015年秋季开始,市实验小学、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按本《办法》规定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要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海州区西华园小学和市十六中学要做好市实验学区范围内不符合市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入学条件学生的接收工作,保证每位学生都有学上。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5、其它未尽事宜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6、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