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6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教要求,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户籍“划片、免试、就近、足龄”入学原则;
(二)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控制班额(小学46人、初中50人)原则;
(三)坚持户口簿和居住地房产证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原则;
(四)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违规必究”原则。
二、入学对象
宣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学区划分
(一)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安排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到本部或村完小(含教学点)入学,中心初中(含分校)负责安排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二)市区公办学校负责安排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见附件1);市区定点学校负责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三)民办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按入学办法选择入学。
四、入学办法
(一)市区公办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报名办法:优先安排户口簿与房产证相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口簿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的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其次安排只有户口簿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再次安排只有住房房产证(房产证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即父母;车库、过道房、购房合同及租房居住不在其列)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学位有空余、家长有需求,可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收秋季入学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按照出生先后顺序录满为止,但不得小于2011年12月31日)。若班额超标,则作相应调整。小学入学新生的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小学登记;初中入学新生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小学学业完成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初中登记。工作人员核对原件,留下复印件,学校初审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报名、注册。
(二)继续完善市十二中“一校两区”集团化办学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招生、统一调配师资。南校区负责承担西林办事处、飞彩办事处和鳌峰办事处城南、张锦、绿锦社区户籍以及美都新城、银桥湾、希达小区、翡翠城小区、宛陵湖小区具有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依法就近享受免费义务教育。西校区负责招收西林办事处、飞彩办事处户籍及进城务工子女就近入学的学生,统一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具体方案由市十二中拟定,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三)市八中小学部负责接收济川办事处东河社区、东桥社区及周边居住地适龄儿童入学,初中部负责接收济川办事处、双桥办事处户籍少年入学。
(四)市六中、市十二中西校区和市八中初中部2017年秋季各招收两个七年级智慧教育班,继续开展“电子书包”进校园工作。
(五)奋飞初中负责接收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美都玉府和华夏湖畔小区且户籍已迁入该辖区的当年小学毕业生依法就近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具体方案由奋飞初中拟定,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六)拟入市区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携带市区住房证明、务工证明(含正式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手册、户口簿等)就近到经常居住地附近定点学校登记,经入读学校审核、报教体局审批后,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录取。
(七)宣州区(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其他项目5000万元(含)以上已开工建设的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且为非宣州区户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政府2011年第5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统筹安排,具体流程由区招商局和区教体局确定。
(八)现役军人需提交部队政治机关证明、军人相关证件、户口簿等材料。国家工作人员调动和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提交调令、介绍信、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区教体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