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徐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招办,各有关学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5〕2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5〕1号)和《徐州市2016年中考方案》(徐教规〔2012〕2号)精神。现就徐州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强化素质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严格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秩序,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序进行。
二、招生计划
(一)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7.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2万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3.6万人。
(二)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上报属地教育局初审汇总,报市教育局核准审批后执行;市财政供养的职业院校的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专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准,报经市政府审核,由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省属及外省市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专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其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厅(局)下达。
(三)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并轨生(含指标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招收指标生的学校其指标生计划不低于并轨生计划的60%。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按国家、省有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范围
(一)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徐州市第一中学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县(市)及铜山区、贾汪区招生。
(二)五年制高职校、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侯集中学除面向市区(不含贾汪区、铜山区,下同)招生外,继续面向铜山区招生;郑集中学、郑集中学城区分校、棠张中学面向市区招收部分学生。
四、报名要求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所有在籍应届初三毕业学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报名及信息采集工作由市招办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