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考体育评分标准,2019年常州中考体育评分细则
素质教育在学校体育中的实施,对学校体育教育评价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常州中考体育在教育方面得到很多关注,学生学习成绩好不能作为唯一的标准,很多常州中考考生关注2019年常州中考体育评分标准以及常州中考评分细则,本文高教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常州中考体育评分标准及细则相关知识,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关注常州中考官方发布的体育评分细则。
常州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常州市户籍、非本地学籍、回本地参加考试的学生。以下简称“回考生”)。
二、考试日程
(一)常州市市区现场考试时间为4月24—29日,市区回考生现场考试时间为24日下午3:00—5:00;新北区现场考试时间为5月5—6日;金坛、溧阳、武进考试日程由有关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区的有关安排执行。
(二)常州市区(含新北区)“体育中考”游泳项目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星期六)和3月12日(星期六)。游泳项目只能替代平时成绩考查耐久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现场考试短跑(50米)中的一项,不重复替代,不重复计分。
(三)常州市区平时成绩审核时间4月11—15日。
三、考试办法
(一)“体育中考”由“平时成绩”考查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10分,现场考试30分,满分40分。“体育中考”还实行“+1”激励办法,但是总分不得突破40分。
(二)“平时成绩”考查采用学校组织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抽测审核认定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考生初中阶段三年修习体育课程所得学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以及耐久跑、掷实心球和校本体育技能的成绩,综合评定考生的“平时成绩”,在汇总所有考生的“平时成绩”后向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初三毕业班的规模,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进行“平时成绩”复测,并根据复测的结果作出审核认定的结论。有关的操作办法见附件1。
(三)“现场考试”内容为三大类:体能Ⅰ类10分(50米跑、50米游泳),体能Ⅱ类10分(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男子引体向上),球类10分(篮球、排球、足球)。考生可以在三大类考试内容中,分别选择一项作为考试内容参加现场考试。各项目考试办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与附件3。
(四)对在耐久跑、掷实心球、50米游泳以及体能Ⅰ类和体能Ⅱ类测试中成绩突出的考生,均采用“+1”评分法,但考试总分不突破40分。考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五)“回考生”的现场考试采用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样的办法进行。“回考生”平时成绩采用“现场加试”的办法认定,考生可在50m跑、50m游泳(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3月12日)、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子)、立定跳远等六项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项目(但与个人现场考试体能类测试项目不得重复)参加考试。考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四、考试报名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常州市区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就读学校证明,统一到常州市二十四中学统一报名。新北区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就读学校证明到新北区教育局报名。每位考生报名时均需确定现场考试项目。
(二)各初中校负责汇总毕业生“体育中考”报名信息,并统一填报《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名汇总表》(表式见附件4)。各校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相应的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名。
(三)常州市市区体育中考现场考试报名时间:4月7日,地点:常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其它区域体育中考现场考试报名时间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五、考试组织
(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原戚墅堰区所属初中学校,按本意见执行。金坛区、武进区、溧阳市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天宁区、钟楼区、原戚墅堰区所属初中学校的考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考试,新北区所属学校的考生参加新北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其他区域的考生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
(三)根据方便考生、有利组织、保障安全的原则,“体育中考”设立常州市区、新北区、金坛区、武进区、溧阳市五个考点,各考点现场考试实行封闭式考试。
(四)常州市区现场考试考点设在常州市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其它区域现场考试考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六、免(缓)考规定
(一)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持有国家颁发的残疾证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现场考试。参加现场考试的,参加任何一个项目的考试,该项测试满分即为总分满分。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总分得38分。
(二)因伤病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凭县级及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可以申请部分项目免试或所有项目免试。经审核批准的考生,免试项目的考试成绩按该项目60%计分。
(三)因伤病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暂时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凭医院和学校的证明,可以申请缓考。市区缓试时间:5月29日上午8:00—11:30,地点: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其它区域缓考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因身高、体重等原因影响有关考试项目成绩正常发挥的考生,视具体情况,分别在掷实心球项目、长跑项目上,评分时按其高于其实际成绩一个标准给分,但最终得分不得高于该项目满分的标准,同时,该项目也不实行“+1”评分法。
(五)因身体原因确实不宜参加耐久跑的考生,其平时成绩耐久跑的测试,可以申请换成50米跑,也可以申请免试。免试的考试成绩按该项目60%计分。
(六)因各种原因需要免试、缓试等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可资证明的有关材料。学校应认真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并在考前15天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学校,进一步复核有关材料并最终作出是否同意考生申请的决定。凡经审核同意免考、缓考考生的相关信息,考生所在学校必须在考前一周在学校醒目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临时因运动损伤无法正常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比较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试收费
“体育中考”是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试的收费标准遵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八、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陈海军丁伟明
副组长:戴春华常仁飞
成员:周康荣华泽峰戚宝华王建强甘亦农
陶洁朱志平杨杰姚水虎霍超群
谢建伟陶建平徐甲男
(二)工作小组
组长:常仁飞
副组长:周康荣甘亦农王建强陶洁
成员:汤煜华汉林谭文杰董小方刘曼
巢伟中郜立青朱生群
各辖市、区须相应成立“体育中考”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三)考务机构
“体育中考”应设立考务组、纪检组、安全保卫组、医务后勤组等考务机构,同时应明确各考务机构工作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并根据“体育中考”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中考”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密工作方案,严肃招生纪律,督促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确保“体育中考”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二)严密组织。各地教育局主管“体育中考”的部门,在监考工作人员的选调、考点场地器材的配备、考试成绩的录入、考试成绩的公告、考点后勤保障以及考试偶发事项的处理等方面,应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做到事前加强培训,事中加强监督,事后加强点评,确保各项工作职责分明、落实到位、有条不紊。
(三)严肃执纪。各地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全时参与“体育中考”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参与“体育中考”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教育,明确各项纪律要求,加强监察,严肃执纪,确保“体育中考”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有序进行。
(四)主动配合。各校应确定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本校“体育中考”的组织管理,要帮助毕业班班主任和学生熟悉了解“体育中考”的有关政策要求,按有关工作要求,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本校毕业班的“体育中考”不出差错、安全稳定。
(五)确保安全。各地、各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主动作为,切实强化对场地器材、考试组织、交通车辆、食品卫生等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每一位考生的人身安全。
(六)强化监督。各地各校要强化对“体育中考”工作的监督,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体育中考”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网上举报电子邮箱,主动接受和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常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5681366,举报电子邮箱:jubgs@cz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