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单位证明原件1份 此材料为在职员工须提供的特定材料,非职工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3、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办理地点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公电话: 咨询投诉电话:12333;工作联系电话:88123859
邮政编码:518040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5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 地址: 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10楼 邮政编码: 518026
办公电话: 83460844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 地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邮编:518026
电话:0755-8297874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 地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邮编:518025
电话:0755-8222963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 地址:南山区南新路3024号(原南山法院) 邮编:518051
电话:0755-2607916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蛇口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蛇口工业七路临园大厦附楼二楼 邮编:518067
电话:0755-2668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