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新政策2018-07-11王华老师

赣州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赣州市外转诊转院6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年度内发生三次以下(含三次)住院的,执行上述起付标准;第四次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5%;赣州市外转诊转院45%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补贴标准: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50%划入,即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5元

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不设起付标准,补偿50%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第二次住院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80%;第三次以上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60%

报销比例:

1、起付线-8000元:35岁以下18%;36-45周岁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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