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办理地址
景德镇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景德镇市莲社北路64号
电话:0798-8271198
昌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景德镇市麻石下弄84号
电话:0798-8528464
珠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景德镇市麻石下弄84号
电话:0798-8535289
浮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景德镇市朝阳中大道49号
电话:0798-2627484
乐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景德镇市洎阳北路38号
电话:0798-656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