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对象,纳入市政府公益性岗位扶持计划的,按《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政发(2006)12号)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加大政府组织力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开发公益性岗位范围,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在继续做好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有组织地开发社区配送、居家养老护理、集中连片回迁小区物业管理、病残、病人看护、公益小饭桌、小学生接送等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对象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提供更多合适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提供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纳入市政府公益性岗位扶持计划的,各级财政部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岗位补贴,按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的7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市下达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内安置棚户区回迁下岗失业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的岗位补贴,按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9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清岗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机关及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进行清理,把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岗位腾出来,由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安排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在后勤服务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纳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各级政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岗位补贴,单位给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70%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利用闲置土地兴办各类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要结合我市城市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充分利用腾出的土地,通过兴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市场、再就业一条街等形式,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五)拓宽就业渠道,深层次挖掘就业岗位
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建设无围墙工厂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进一步在社区街道开展居家养老、病残看护等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推动手工编织等家庭手工业发展,拓宽家庭手工业产品销售渠道,不断开发新产品,扩大家庭手工业规模,使有劳动能力但受一定条件限制的下岗失业人员,居家实现就业再就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首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下同),每户每年按8000元标准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标准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标准的,以上述扣减标准为限;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费项目政策按照辽政发(2006)1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