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下岗失业人员新政策 汕尾市下岗失业人员退休年龄新规定(2)

新政策2018-07-02李天扬老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参保手续及审核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时,应先查验其《手册》和就业或失业记录;对未办理《手册》的,应要求其办理后才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保障年审时,应查核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手册》情况,对未为招用人员办理《手册》的,不予通过年审。

第二章 《手册》的发放与管理

第七条 《手册》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样式,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印制,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免费核发,印制《手册》所需经费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会财政部门协商解决。

第八条 《手册》编号格式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制订。编号由18位数字组成,前2位是广东省代码(44);第3、4位是汕尾市代码(15),第5、6位为《手册》发放地县(市、区)行政区域编码;第7至8位是发放《手册》的街道(乡镇)代码,由县(市、区)自编,《手册》由县(市、区)本级发放的,第7、8位编码为00;第9 至10位为发证年份代码;第11至17位为顺序码,标注在同一区域范围内当年所发放《手册》的顺序号;第18位是《手册》发放对象户籍校验码,“0”代表广东省户籍居民,“1”代表广东省外户籍居民,“2”代表本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9”代表残疾人。

红海湾开发区和华侨管理区行政区域代码国家没有公布,红海湾开发区行政区域编号为03,华侨管理区行政区域编号为82。市本级的编码第5至8位为0000。

第九条 本市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就业、求职或失业登记的,由其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并核发《手册》。本省外市、外省户籍劳动者在汕尾初次就业的,由就业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并核发《手册》。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本省外市、外省户籍劳动者),其《手册》由用人单位向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第十条 《手册》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通行使用,凭《手册》享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劳动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只能持一本《手册》和使用唯一的编号。《手册》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至退出法定劳动年龄之日,期间更换、补发《手册》时,编号不得变更。已持有《手册》的本省外市、外省劳动者离开汕尾市后再次入汕尾就业的,应使用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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