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劳动就业局获悉,十堰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于3月15日启动。凡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今年申报稳岗补贴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2016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84%);三是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且在2016年度未裁员的,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6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补贴;如2016年度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十堰城镇登记失业率(2.84%)的,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6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稳岗补贴。新政的推行,将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保障职工生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据悉,十堰市去年共向271家企业单位发放稳岗补贴1792.92万元,稳定就业岗位46272个。其中十堰城区共向187家企业单位发放稳岗补贴1362.97万元,稳定就业岗位336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