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本市设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和服务能力。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外商投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3)本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本地经营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6)法人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证明材料;
(7)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等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应包括:①车辆管理制度;②驾驶员管理制度;③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管理及运输保障制度;④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及投诉处理制度;⑤运价制定规则;⑥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的维护保障制度;⑦车辆调度规则)。
2.审核批准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领取证件
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窗口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申请人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证件期限】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5年内,证件期满后参照道路运输许可证证件换发流程办理。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