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向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新规亮点
1.正在经营的网约车有一年过渡期
《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6月23日起施行。办法实施前已在西安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自办法施行之日起给予1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车辆应当退出。
2.相比征求意见稿网约车门槛降低
记者查询了2016年10月31日公布的西安网约车相关征求意见稿,对比本次发布的暂行办法,发现其最大的变化是,网约车门槛有所降低。
之前征求意见稿对车型的要求是“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整车尺寸4850×1810×1450毫米以上,排量为2.0L或1.8T以上,3.0L以下,达到西安市机动车注册登记排放标准。”
此次发布的暂行办法中,对车辆轴距、排量要求都比征求意见稿略有降低,燃油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排量在1.8L或1.6T以上,而且删除了整车尺寸的要求。但此次未发布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相关规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