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来杭身边无子女的,可同时办理1名未婚成年子女进杭。
符合以上引进人才随迁家属条件的人员,如随迁家属,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办理程序
按照自己落户区域,到各受理单位(具体信息如下表)领取《进杭落户审批表》及具体办理所需材料的须知。按须知要求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及单位盖好章的《进杭落户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审批。
成教类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申报条件
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非在职省内生源本专科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一年内在市区落实工作单位。
成教类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办理程序
持毕业证书到市公安局领取《进杭落户审批表》及具体办理所需材料的须知,按须知要求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及单位盖好章的《进杭落户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审批。
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申报条件
研究生落户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本专科毕业生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
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办理程序
在杭有房或者有单位(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的
如户口由学校迁出的,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劳动合同、房产证或单位(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和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直接申报。
如户口在原籍的,持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地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劳动合同、房产证或单位(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和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按拟落户地分别到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落户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西湖风景名胜区)、下沙公安分局(落户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公安分局(落户滨江区)申请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