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选择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在校生或2015届毕业生须于放假或毕业离校前持《登记表》(含存
根)和《申请表》到学院进行报名登记并进行初审,学院统一收齐并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作出鉴定后再由学校人武部统一到本地区人武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入伍的学生经学院、学校审核后,即将相关表格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学校会在秋季开学时按照学校教务有关规定帮助本年度征兵入伍的学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生应在入伍前准备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和《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便办理学
费补偿手续。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县级兵役机关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5、参军入伍可以得到的各种优惠政策
国家出台各方面政策保障参军学生“政治上有进步,经济上有优待,工作上有出路,发展上有前途”。详情可到学生处网站下载由国防部征兵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印的《大学生参军
入伍宣传手册》查阅,相关政策如有变更以国家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一)服役方面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
2.优先选拔使用。包括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优先选改士官,高校毕业生士兵还可直接选拔为军官等。
3学费补偿:在校生入伍后,补偿入学前每学年所交学费并资助复学后每学年学费,应届毕业生补偿入学期间每学年所交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若学费超过
8000元的,以8000元为限),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若学费超过12000元的,以12000为限)。
(三)学业方面
1.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伍学生在秋季开学前,持原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通知书及
保留学籍证明等材料返校办理手续复学。在校生服役期间,考取军事院校者,取消本校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