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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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目的:
统一全市征收补偿标准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农民(含农转居人员)集体所有土地,皆适用《办法》。
“有一些重点项目,比如开一条路或者修一座桥,为了保证建设进度,区里在收储土地时成本越飙越高,而且不同项目征收标准不一致,导致攀比,往往影响了土地收储进度。”广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解释,《办法》最大的意义在于,统一全市各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全市最贵:
越秀全区40万元/亩
根据相关规定,征收集体土地需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社会保障费、留用地安置补偿等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大头。
《办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以下简称“2015版”标准)执行,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的不同而有差异。
广州市2012年1月曾印发实施《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2012版”标准)。10区(不包括增城、从化)大概分三个梯度,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番禺补偿标准最高;第二梯队为白云、黄埔、萝岗;第三梯队为花都和南沙。补偿分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未利用地5类,耕地最高补偿标准为12万元/亩,未利用地最低补偿额只有1.85万元/亩。
2015版标准补偿标准采取“一口价”。补偿额度最低的是从化良口镇等4个片区,为8.5万元/亩;补偿额度最高的是越秀区,为40万元/亩。
这是不是说,3年来标准大大提高?“2012年版是‘保护标准’,实际操作中早就突破了,2015年标准是根据现实状况,以及参考全国不同城市做法得出的,”广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解释。
标准细化:
青苗3000-1.5万元/亩
此前的补偿标准不够具体,往往导致实操起来差异巨大。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有的村民抢建果树,见缝插针,一片果林根本就进不去人,这就是因为目前的青苗补偿依据是数棵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