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全国公安派出所、户政办证大厅设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接收、发还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建立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意见还明确,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身份,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严格用证部门的核查责任
居民身份证的使用范围广泛,涉及众多使用部门,要从根本上防止居民身份证冒用问题发生,确保群众用证安全,关键在于社会各用证部门认真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严格用证部门的核查责任,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为此,意见明确,各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在为持证公民办理相关事务时,要认真核验证件真伪,发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要依法予以保密;对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依法查处居民身份证冒领、冒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要与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督促和指导落实核查责任,共同做好居民身份证的查验核查工作。
居民身份证时间表路线图:
1.进行试点
从今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逐步开展
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异地受理。
3.全面实施
2017年7月,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声音
意见就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提出了一揽子改革措施,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减负。实施异地受理等制度后,只要符合政策条件,群众即便在异地,也可以轻松换领、补领身份证,就近挂失申报、就近上交捡拾的居民身份证、就近查询丢失居民身份证信息等,大大减少了群众来回奔波。二是提效。异地受理等制度拓宽了公安机关便民服务的路径,提升了服务管理的效能。三是安全。为防止冒领、冒用身份证等问题发生,意见对异地受理制度明确了“规范证件制发程序”“严格身份信息核验”和不予受理申请的情形,要求公安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提供挂失信息核查服务,并对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作出了规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