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7取消低速货车产品类别
2017年1月1日起,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中取消低速货车产品类别,相关企业应停止生产、销售低速货车产品。这意味着驰骋乡村30多年的低速货车即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通知强调,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升级为轻型载货汽车生产企业后,该企业及集团内其他企业均应注销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资质。
因为符合我国农村运输距离短、道路条件差等特殊作业环境且价格低廉,农用运输车自20世纪80年代初诞生后就显示出旺盛的市场生命力。2003年全国农用车产量已超过600万辆。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农用车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更名为“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事实上从2016年1月1日起,低速货车新产品就已经执行与轻型载货汽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低速货车即将退出后,生产企业将面临新一轮的洗牌,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为轻型卡车带来新的增长空间。
NO.8危险品运输车强制限速不得超过80km/h
最近几个月,国家几大部委对于大型商用车辆的安全行驶很重视。治超治限新政刚刚从9月21日起全国严格执行没多久,国家工信部又下发了“关于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意见的通知”,对车辆车速限制新国标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其车速限值设定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80km/h;而其他类型的车辆车速限值按照GB7258要求的车速限值执行。
一旦征求意见期结束,该标准很快就会宣布实施。从此,卡车生产公司和用户头上又多了一道安全的“紧箍咒”。
NO.9货车超限超载或将入刑列为危险驾驶罪
2016年12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联组审议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在回答委员询问未来将如何继续推进治理货车超载超限等问题时,交通部部长李小鹏回答说:未来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参照国外成功治理的经验和国内对酒驾治理的成效,建议加快研究推进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从而遏制严重违法违规超限超载的行为,提高道路交通运输水平。